社会各界群众: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落实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发展战略要求,彻底斩断市场销售长江流域和我市重点禁捕退捕水域非法捕捞渔获物的产业链,有效保护我市重点水域生态环境,现向社会各界群众征集涉及我市长江流域和我市重点禁捕退捕水域以下违法线索:
一、水产制品生产企业和加工小作坊、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超、餐饮单位等市场生产经营主体采购、加工、销售、利用禁捕退捕水域非法渔获物或者来源不明、质量不合格的水产品行为。
二、以“长江野生鱼”“鄱阳湖野生鱼”“野生江鲜”等为噱头进行宣传营销;在店堂内外广告招牌和菜单上出现“长江野生鱼”“鄱阳湖野生鱼”“野生江鲜”“野生河鱼”等字样行为。
三、为出售、购买、利用长江江西段、鄱阳湖及我市重点禁捕退捕水域非法捕捞渔获物及其制品发布广告、提供交易服务行为。
四、借机串通涨价、哄抬价格、囤积居奇、价格欺诈,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行为。
对违反本公告规定的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从重从严从快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请广大消费者文明理性消费,不买、不卖、不食长江流域和我市重点禁捕退捕水域非法捕捞渔获物。欢迎社会各界参与监督,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请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或赣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稽查局0797-8377896。
赣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