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出台《赣州市“诚信规范电商示范园”认定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的出台,旨在通过加强我市电子商务产业园诚信体系建设,厚植文明诚信的价值理念,增强我市电子商务企业在经营中的发展机遇和核心竞争力,营造公平、公开、诚信的市场经营环境,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
《办法》提出,电商示范园由园区管理主体自主申报,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和商务主管部门共同推荐,报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共同认定,并实行动态化管理。
《办法》明确,符合申报条件的电商园应于当年8月31日前递交申报材料;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根据申报情况,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评审,根据评审意见提出拟认定名单;对拟认定的示范园由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在10个工作日内公示;对在公示期间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电商园,最终正式认定为赣州市“诚信规范电商示范园”。
作为促进平台经济、数字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我市将通过高标准打造一批诚信规范电商示范园,发挥电子商务企业的集聚和辐射效应,助力我市创建国家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