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赣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无障碍 关怀版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大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违法违规商业营销宣传集中整治行动

来源:赣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类别: 发布时间:2021-05-13访问量:字号:[]

为进一步规范商业营销宣传行为,维护良好市场秩序,营造庆祝建党100周年喜庆热烈、严肃庄重、团结奋进的社会氛围和良好商业营销宣传市场环境,按照市局《关于开展违法违规商业营销宣传集中整治行动的通知》(赣市市监广监字〔2021〕1号)的要求,我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违法违规商业营销宣传集中整治行动。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相关单位为成员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2021年4月13日,大余县市场监管局召开了开展违法违规商业营销宣传集中整治行动动员会,会议宣布自即日起至今年12月31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违法违规商业营销宣传整治行动。

2、明确了整治内容和责任分工。此次行动重在坚决遏制借庆祝建党100周年等名义从事商业炒作牟利等乱象,严肃查处各类宣扬恐怖主义、民族分裂主义,含有民族歧视、种族歧视、宗教歧视、性别歧视、地域歧视、职业歧视等内容的商业营销宣传行为;及时查处含有淫秽、暴力、赌博、迷信等内容的违法广告,以及各类违法宣称“特供”“专供”广告。此外,将加大对教育类APP广告、儿童节目映前广告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违法广告,保护少年儿童免受不良影响。同时,对工作任务明确了牵头责任单位和相关责任单位,要求要突出重点,紧盯倾向性、苗头性问题,保持监管执法高压态势,切实把好市场监管关口。

3、加强宣传引导,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一是主动到广告公司、印刷品业主等地进行现场法律法规的宣传,规范引导市场主体依法依规经营;二是向市场主体、商业营销宣传业主发放“关于规范商业营销宣传行为提示函”,告知业主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广告宣传也要讲导向”的重要批示精神,坚决维护商业营销宣传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截至目前,走访个私业主117户,向市场主体发放提示函480余份。

4、五一节假日前后,我局重点加强对食品、医疗、药品、保健食品、房地产等关系到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的重点领域进行监测和检查,全局共出动执法车辆40台次,执法人员142人次,检查各类市场主体238户,检查户外广告115条,监测各类网站平台58个,暂未发现有擅自借庆祝名义开展商业谋利活动的行为。

下一步,我局将全面排查重点行业领域在商业营销宣传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对发现的违法违规商业营销宣传行为及时责成清除。同时督促指导行业全面加强自律,鼓励社会各界人士加强对涉导向问题商业营销宣传的监督,依法依规、积极稳妥推进整治行动,切实维护良好的广告市场秩序。

主办:赣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维护:赣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服务保障中心 联系电话:0797-8388200 地址:赣州市华坚南路68号 邮政编码:341000 备案:赣ICP备2022011476号-3 网站标识码: 3607000042 赣公网安备 36070002000161号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