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赣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期公布抽检信息涉及22大类食品388批次样品,现将抽检信息公布如下:
总体情况:本次抽检22大类食品388批次样品。具体为:水果制品33批次,其中1批不合格;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21批次,其中1批不合格;肉制品27批、食用农产品98批次、糕点25批次、酒类25批次、乳制品18批次、餐饮食品31批次、糖果制品21批次、粮食加工品11批次、调味品15批次、蔬菜制品9批次、饮料6批次、豆制品7批次、速冻食品34批次、方便食品6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5批次、食糖4批次、饼干4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6批次、蛋制品7批次、薯类和膨化食品3批次;均合格。产品信息详见附件。
对上述抽检发现的不合格产品,赣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要求相关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依法进行查处,进一步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已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列的不合格产品时,请及时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