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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赣州市纺织服装品牌推广培育工作方案(2025-2028年)》意见的通知

来源:赣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类别: 发布时间:2025-10-21访问量:字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制造业重点产业链现代化建设“7510”行动计划,做大做强赣州市纺织服装产品品牌,提升品牌公信力、影响力,助推赣州纺织服装产业高质量发展,我局起草了《赣州市纺织服装品牌推广培育工作方案(2025-2028年)》,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意见:

1.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gzfzfzcyb@163.com ,联系电话:0797-8388130

2.通过信函将意见寄至:赣州经开区华坚南路68号赣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科技发展科,邮编:341000。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1120日。

赣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0月21日


赣州市纺织服装品牌推广培育工作方案2025-2028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制造业重点产业链现代化建设“7510”行动计划,做大做强赣州市纺织服装产品品牌,提升品牌公信力、影响力,助推赣纺织服装产业高质量发展,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全市市场监管工作有关会议精神,市域范围内每年遴选纺织服装品牌进行培育。到2028年,形成健康、规范的纺织服装重点品牌市县联动培育工作机制,形成一批在国内具有重要影响力的优势品牌。通过发挥品牌作用,培育1家年营业收入超20亿元的企业、4家年营业收入超10亿元的企业和60家年营业收入超亿元的纺织服装品牌企业

二、工作举措

(一)开展品牌推广

1.支持赣州纺织服装企业注册普通商标、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支持于都县“于都服装”、兴国县“红牛仔”、石城县“实诚衫”“实诚鞋”等集体商标申报工作。引导出口企业注册马德里商标,支持纺织服装企业进入国际市场。深入实施商标品牌价值提升行动,进一步加强全市商标品牌工作站建设,助力纺织服装产业发展。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赣州经开区管委会、赣州蓉江新区管委会。以下责任单位均包括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赣州经开区管委会、赣州蓉江新区管委会,不再列出

2.引导纺织服装品牌企业参与融入市域范围内“赣超”、马拉松、自行车赛、运动会体育赛事参与“文明风采、百姓舞台”青年联谊会等群团、公益活动在三八妇女节、五四青年节、八一建军节等节日组织机关干部到于都、宁都、石城、兴国等地参观鞋服生产基地、接受革命传统教育。〔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委宣传部、团市委、市妇联、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直机关工委〕

3.引导在宾馆旅游景点以及开设纺织服装相关专业的高校等人口密集地方设立展示窗口和销售门店。有关县(市、区)结合旅游路线规划,策划建设品牌鞋服的形象店铺集聚区探索打造红色旅游和工业旅游相结合的特色旅游精品线路,引导游客到集聚区旅游购物。〔责任单位:市文广旅局、市教育局、市商务局

4.举办江西(赣州)纺织服装产业博览会,鼓励相关商(协)会定期举办纺织服装类展会,邀请行业知名企业家、专家、服装设计师参展,开展品牌推广、集中展销等活动。〔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工业和息化局、市委人才办〕

5.组织纺织服装品牌企业参加中国国际服装服饰博览会、杭州国际服装供应链博览会、俄罗斯国际品牌成衣展、法国巴黎国际服装服饰采购展览会、马来西亚纺织展、日本东京国际鞋类展等国内外专业展会,持续提升品牌影响力和知名度。〔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贸促会、市投资促进中心

6.鼓励纺织服装企业申报各级政府质量奖、“赣出精品”和中国消费名品方阵,引导企业注册商标、申请专利,对获得政府质量奖和新授权发明专利进行质押贷款或许可等转化运用的,按规定给予资助。〔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

)丰富展示推广平台

7.引导企业加强与公共媒体新媒体专业互联网门户平台纸媒的交流合作,集中推广纺织服装产业信息和企业品牌。〔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委网信办

8.在城市综合体、火车站、机场等人流量大区域的电子公益广告平台,定期宣传展示纺织服装产业〔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城市管理局、南铁赣州车务段、赣州机场分公司在“赣州纺织服装行业协会”微信公众号定期鞋服品牌企业线上、线下销售渠道。鼓励企业在全国开设专卖店或联合专卖店〔责任单位:市纺织服装行业协会协调在城市综合体开设鞋服品牌销售店,展销鞋服企业品牌产品。〔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9.协调市直新闻媒体加强宣传报道。在赣南日报、赣州广播电视台、赣州客家新闻网旗下新媒体端开设赣州品牌宣传栏,宣传推广赣州鞋服企业和产品〔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融媒体中心、市市场监管局〕

10.利用好中国品牌日、全国质量月、世界标准日、知识产权宣传周等活动,组织策划品牌赋能纺织服装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题宣传推广活动,提升产业链上企业的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持续讲好赣州纺织服装品牌故事、组织市内优秀商标品牌参加中国国际商标品牌节等展会活动。〔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开展品牌培育行动

11.培育步骤一是企业申报,市市场监管局每年印发申报通知,企业自愿向所在地的市场监管部门申报,并按要求提交申报资料。二是地方推荐,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根据年度申报通知要求,对企业申报资料进行初审,并向市市场监管局行文推荐。三是资料复审,市市场监管局对推荐的材料进行复审,整理初步名单。四是评审公示,市市场监管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提出全市重点培育品牌拟定名单并公示。五是名单发布,公示无异议后,市市场监管局发文公布年度赣州市纺织服装行业重点培育品牌名单。〔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12.定期评价。市市场监管局对重点培育品牌按年度进行工作评价,重点培育品牌企业应于每年1月前向市市场监管局报送上年度品牌培育工作情况。评价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对被评价为“优秀”等次的企业,市市场监管局宣传推介其品牌培育先进经验,对被评价为“不合格”等次的企业,指导其整改,对连续两次被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公告将其移出培育名单。〔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13.成果运用。市市场监管局定期调度重点品牌培育工作,总结成效经验,对先进案例进行宣传推广,对获评品牌在江西(赣州)纺织服装产业博览会进行发布。〔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于都、宁都、石城、兴国、瑞金等县(市)要切实担起主体责任,带头推动政策措施的落实。市市场监管局要发挥好牵头作用,通过产业链会议等方式协调解决推广培育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问题

(二)完善政策支持。各责任单位要加强与市市场监管局及各重点县(市)的协调配合,结合工作职责,对工作方案提出的政策措施进行分解细化,落实工作责任,严格时间节点要求。

(三)加大资金投入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安排市县两级财政预算资金,支持鞋服企业创建品牌、参会参展、开设专卖店、宣传推广、发展“三品”战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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