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赣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关于公开征集我市消费领域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的通告
为进一步规范合同格式条款订立,维护公平秩序,营造放心消费环境,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赣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赣州市消保委决定,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3月12日止,在全市范围内公开征集消费领域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重点是教育培训、美容美发、健身、商圈、购物中心、大型商场和超市等行业和领域使用的合同中的不公平格式条款。
合同格式条款是指经营者一方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合同内容及条款。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规定,合同格式条款不得含有免除经营者有关责任、加重消费者有关责任、排除消费者主要权利的内容。
本次征集结束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市消保委将对征集到的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进行归类分析,并选择部分典型条款进行公开点评,督促经营者予以改正。
来信请寄:赣州市经开区华坚路68号赣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811办公室,或者发送电子邮件至邮箱:sspjyk@163.com(包括相关说明资料、格式条款原件或复印件)。
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欢迎广大消费者及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本次活动。
特此通告。
赣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赣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2025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