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告知书
赣市市监罚告〔2025〕98号-282号
赣州睿通机电维修有限公司等185户企业:
由本局立案调查的你(单位)涉嫌办理注册登记后未正常营业一案,已调查终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现将本局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处罚内容告知如下:
你(单位)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构成了办理注册登记后未正常营业的违法行为。该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公司登记机关可以吊销营业执照,但公司依法办理歇业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个人独资企业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本局拟作出以下决定:吊销你(单位)的营业执照。
因你(单位)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本局决定通过公告送达方式送达本文书,自本文书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以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办法》第五条的规定,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并可要求举行听证。
你(单位)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未要求举行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联系人:殷洪堂、刘俊江
联系电话:0797-5566376
联系地址:赣州市章贡区兴国路26-25号3栋二楼写字楼210室
赣市市监罚告(2025)98号-赣市市监罚告(2025)180号
赣市市监罚告(2025)181号-赣市市监罚告(2025)282号
赣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