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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民用“三表”计量整治

来源:赣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类别: 发布时间:2025-04-01访问量:字号:[]

为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确保民用“三表”(电能表、水表、燃气表)计量器具量值准确可靠,今年3月份以来,兴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民用“三表”计量专项监督检查。

调查摸底,发现问题。该局分管领导带队到相关企业进行调研,调阅查看供电、供水、供气企业“三表”安装使用前首次检定、到期轮换等情况;上门了解企业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完善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人民群众反映的计量纠纷并妥善解决等情况;实地察看民用“三表”是否有出厂合格证明、是否安装和使用未经强制检定的或检定不合格的民用“三表”、是否更换计量失准的计量器具等情况。通过调查了解,发现我县供电、供水、供气企业均不同程度存在未及时对到期电能表、水表和燃气表进行轮换的问题。

督促整改,落实责任。针对发现的问题该局督促供电、供水、供气企业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提高法治计量意识,对其提出“四个要求”。要求把好进货查验关,所进表具必须通过型式批准、有出厂合格证。要求履行首次强制检定义务,民用“三表”在首次安装入户前必须由计量行政部门指定或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合格后方可安装投入使用。要求执行到期轮换,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做好民用“三表”的到期轮换工作,确保在用的计量器具在检定有效期内。要求建立并完善民用“三表”安装、使用及轮换台账,并动态更新。同时,该局对供电、供水、供气企业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在六十日内对超过周期的电表、水表、燃气表予以轮换更新,确保计量准确,保障用户权益。

下一步,该局将加大民用“三表”使用的抽检和监督检查力度,依法查处违法行为,确保量值传递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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