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赣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无障碍 关怀版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美容店货架惊现“超龄”染发膏!定南县市场监管局:零容忍!已查封!

来源:赣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类别: 发布时间:2025-05-13访问量:字号:[]

化妆品安全直接关系到消费者的健康权益。使用过期化妆品不仅会使其失去应有的功效,还可能对皮肤造成伤害。近期,定南县市场监管局在开展化妆品专项检查时,查处了一起经营过期化妆品的典型案例。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来了解这起案件的具体情况。

3月17日,定南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专项检查中发现,我县某美容美发店的货柜上陈列着多个品牌的染发膏,其中部分产品已超过使用期限。经现场清点,共查获26支过期染发膏。这些过期产品与正常商品混放在一起,且未设置任何警示标识。执法人员当即依法扣押了全部问题产品,并将案件移送至执法稽查局作进一步调查。


经调查,当事人经营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属实。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鉴于当事人属首次违法,且涉案货值金额较少,违法行为轻微,符合《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规定的情形,最终,监管部门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依法作出相应行政处理。

在此,定南县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爱美人士:选择美容美发服务时,要多留心观察。查看店内化妆品是否标注清晰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主动询问产品信息。若发现异常,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反馈,用行动守护自身美丽与健康。

相关法律科普

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美容美发机构在经营中使用化妆品需履行经营者义务;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五)项明确,经营变质、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相关部门可没收违法所得、物品,并视货值金额处以罚款。

主办:赣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维护:赣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服务保障中心 联系电话:0797-8388200 地址:赣州市华坚南路68号 邮政编码:341000 备案:赣ICP备2022011476号-3 网站标识码: 3607000042 赣公网安备 36070002000161号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