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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解读|《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竹木材料及制品》

来源: 类别: 发布时间:2024-07-02访问量:字号:[]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竹木材料及制品》(GB 4806.12-2022)作为我国发布的首个食品接触用竹木制品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于20221230日正式实施。

   一、适用范围及术语定义

1、适用范围:适用于食品接触用竹木材料及制品。

2、术语定义:以竹、木、或软木为原料制成的材料及制品,包括软木塞和植物纤维板制品等。

    二、技术要求

    1、感官要求

竹木制品例如鸡翅木厨具、竹筷等,在浸泡后得到的溶液都会有颜色并伴有竹木香气,因此,感官要求的不应有异臭、异常着色应是浸泡后的溶液与正常浸泡得到的溶液气味颜色不同才算是异臭异常着色。

    2、迁移物指标

1)总迁移量为食品接触材料中迁移实验所得可溶性非挥发物质的总量。表中注释a规定了食品接触用竹木材料及制品在使用了涂料、粘合剂和(或)油墨才需要检定该项目,并适用于31604.8中三氯甲烷提取物的测试。

2)和食品接触用塑料、纸、橡胶等制品的总迁移量一样,婴幼儿专用食品接触竹木材料及制品的总迁移量检测结果单位也需换算为mg/kg,且限量也是≤60mg/kg

3)为了美化竹木制品的外观,在制作过程中可能会用硫磺熏、双氧水或硫酸钠浸泡漂白,可能导致产品二氧化硫超标,并通过竹木制品与食物接触的过程中迁移到食物中,进而进入人体,产生恶心、呕吐等肠胃不适症状。

4)二氧化硫一般不溶于有机溶剂,检测方法为酸碱滴定法。因此,二氧化硫的前处理食品模拟物不选择乙醇等有机溶剂,也不选择植物油或乙酸溶液,而是直接采用水为食品模拟物。

5)竹木制品在生产过程中常常会将甲醛与五氯苯酚作为防腐剂加入其中。如果防腐剂去除不彻底,就会通过竹木制品与食物接触的过程中迁移到食物中,进而进入人体,损害人体健康。

6)五氯苯酚及其盐类检测前的迁移试验所得的浸泡液,需加入0.5mL硫酸溶液,加入硫酸的作用是使迁移物全转化为五氯苯酚和硫酸盐(乙酸为食品模拟物时为乙酸盐),便于按照SN/T2204检测五氯苯酚。

    3、残留物指

1)竹木制品可能会使用噻菌灵(噻苯咪唑)、邻苯基苯酚、抑霉唑、联苯作为杀菌防腐剂,防止竹木制品变质。这些防腐剂可能会通过竹木制品与食物接触的过程中迁移到食物中,进而进入人体,对人体产生过敏、致癌等危害。

2)噻菌灵(噻苯咪唑)、邻苯基苯酚、抑霉唑、联苯四个项目的检测方法均参考GB/T19790.2-2005附录B进行检测。

3)新标准不再延续GB/T19790.2-2005四种残留物的限量,而是参考了日本厚生劳动省医药食品安全部监察安全科20071113日发布的《关于一次性筷子的监查指导》和《韩国食品器具、容器、包装标准与规范(2013)木材》,并结合试验分析数据和风险评估结果,从而规定了表3中对应的限值。

    4、添加剂指标

GB9685中暂时没有包含允许使用的竹木制品添加剂,新标准考虑到食品接触材料使用添加剂是较为常见的现象,因此规定食品接触用竹木材料及制品应符合GB9685及相关公告,后续应该会有新的GB9685相关标准补充。

    5、微生物指标

微生物指标参考了GB 1493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中微生物的规定,大肠菌群和沙门氏菌均为不得检出。


标准下载:GB4806.1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竹木材料及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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