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
第一次企业公示信息双随机抽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经开区分局、蓉江新区分局,市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单位: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和《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暂行办法》的规定,为进一步推进2024年度企业年报工作,市局决定对目前仍未公示2023年度年报的企业,按照省局统一部署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3年4月22日至6月10日。
二、检查对象
根据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随机摇号,由省局从全省企业登记数据库未报2023年年报企业中随机抽取作为检查对象。
此次抽查将江西省市场主体信用风险分类结果运用至“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中,全部抽取信用风险分类为中高风险企业(即B、C、D类企业),做到对诚信经营者“无事不扰”。
三、检查内容
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有关规定,检查被抽取企业2022 年度年报公示信息和即时公示信息是否真实、及时、全面。
四、检查方式
本次检查采取实地核查、书面检查、网络检查、委托专业机构检查等方式进行。
五、工作要求
(一)被检查的企业名单由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江西省“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公示系统双随机模块抽取,并分发至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各地要因地制宜选择检查人员随机选派的方式,提高工作质效。在检查时,可以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开展财务审计、调查咨询等工作,或依法采用相关机构作出的鉴定结论。在检查结束后,应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及时将抽查检查结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西)和江西省行政执法服务网进行公示。
(二)各县(市、区)局要积极探索以远程监管、移动监管、预警防控为特征的非现场监管方式,积极推进运用双随机移动监管工具APP,实现“指尖管”、“掌上查”。
(三)检查工作结束后,各县(市、区)局要做好检查情况汇总工作,总结提高双随机监管水平,不断提升双随机问题发现率,并对双随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全部进行处理。请各县(市、区)局于2024年6月10日前将抽查工作情况统计表(见附件)上报市局信用监管科。
电子邮箱:sjjxyk@ganzhou.gov.cn。
联系人:曾 晖 电话:0797-8199523
省局技术人员咨询电话:0791-86355517
附件:抽查工作情况统计表
赣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4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